规章制度(隐藏)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院概况 >> 正文

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发布日期:2015年06月03日 00:00 作者: 访问量:

Normal07.8 磅02falsefalsefalseEN-USZH-CNX-NONE

一、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。具体时间可安排在“一月、七月”前后或年终总结评优时进行。

二、民主评议通过采取学习教育、自我总结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讲评等方法进行。

三、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要做好相关记录,并将民主测评表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存档备查。

基本要求

一、时间要求。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一次,原则上结合半年工作总结、评选优秀党员或干部述职讲评进行。

二、主要是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,对党员的思想、工作、作风和模范作用等进行评议。

基本程序

一、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动员教育,提出要求,并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的时间。

二、会后党员个人准备汇报材料,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、经验体会、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。

三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首先进行自我评议,随后听取其他同志的评议意见,可以邀请单位的非党员同志参加会议,并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。

四、总结讲评。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对每名党员和整个党员队伍进行讲评,总结成绩,查摆问题,提出要求和希望。

五、会后,每名党员结合对自己的评议意见对汇报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后存档,以备查阅。